北京博士后待遇国家规定标准
- 《国家博士后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博士后在北京地区享受的待遇,应当按照各类博士后在全国地区享受待遇的基本标准支付。具体包括:
1、津贴:每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博士后的津贴;
2、住房补贴:每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博士后的住房补贴;
3、医疗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博士后的医疗保险费用;
4、科研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博士后的科研经费;
5、其他补贴:根据博士后的工作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博士后的其他补贴;
6、其他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博士后的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