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教育领域授予的博士学位主要有两种:哲学博士(Doctorofphilosophy)和教育博士(DoctorofEducation)。美国第一个哲学博士是在1861年由耶鲁大学授予的,第一个教育博士学位则是在1920年由哈佛大学授予的。目前,美国约有220家高等教育机构在教育领域授予博士学位,其中至少有180所授予教育博士学位,多数高校同时授予哲学博士学位和教育博士学位。那么究竟这两者之间有何区别?教育博士与教育领域授予的哲学博士之间的区别,也是美国学者经常讨论的问题之一。通常认为,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PhD是一种学术学位(AcademicDegree),要求学生进行原创性的研究,为人类知识的积累做出贡献,许多毕业生选择学术机构作为工作去向;而EdD是一种专业学位(ProfessionalDegree),要求学生综合掌握各种知识以解决教育领域中的实际问题,许多毕业生选择教育行政管理作为工作去向。之所以有这种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区别,与美国的学科划分和学术组织形式有密切的关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通常是在文理学院(CollegeofArtsandSciences)和文理研究生院(GraduateSchoolofArtsandSciences)中进行的,而其他领域的研究和教学是在诸如商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等专业学院中开展的,教育学院也属于专业学院。立思辰留学云介绍,不同的学科领域具有不同的学术规范,这种学术组织形式决定了PhD的授予权在文理研究生院,而EdD的授予权在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