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09年法律硕士分数线
- 2009年 计招 100人 ,分数线:326/53/53/80/80分
复试的原则、内容和方式:
1. 参照国家政策,按着招生规模的110%—12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数,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 复试重在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潜能;3.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 复试内容包括:①英语听力考试(20分);②英语口语测试(20分);③专业知识(刑法、民法)笔试(20分);④基本素质面试(40分)。录取原则:1、复试及格的考生,按照初试和复试后的总成绩名次进行录取,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总分=初试总成绩×70%÷5+复试成绩×30%2、对于复试成绩未达及格,或者三项复试中任一单项成绩未达及格的,原则上不予录取;3、参加复试的考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亦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