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20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四

延安大学2020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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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68次 1个回答 更新于 2024-09-19 09:08:24#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九、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由此造成无法申请学位等问题,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二)申请人需承担申请学位产生的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当地省级教育和物价部门批准。各项费用一经缴纳,原则上一律不予退还。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无毕业证书。
    (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五)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六)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七)未尽事宜按我校研究生学籍和学位授予管理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
    联 系 人:米老师(医学院) 李老师(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11-2332551.13892130767(米老师)2650333(李老师)
    部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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