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结婚后考研读博,毕业后提出离婚,妻子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丈夫在结婚后考研读博,毕业后提出离婚,妻子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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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5次 4个回答 更新于 2025-01-20 22:41:31#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家住北京的林先生和谭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之后育有一女孩。期间,林先生于2011~2016年间,先后就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几年后,林先生提出离婚。谭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是提出林先生在婚姻存续的多半时间都在完成个人学业进修,自己承担了较多的养育女儿、照顾家庭的义务,要求林先生给予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判决林先生给付谭女士经济补偿款10万元。
    先不说法律规定,从道德上我们都应当给予林先生极大的否定性评价作为一撇一捺的人,在自己完成了个人的学业、完成了自己的小升华之后,竟然用起了离婚这种“卑劣”的手段,实在是让人唾弃。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其中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林先生是否与谭女士离婚当然属于他们的自由,只要双方同意,这是任何人反对都是没有效的。
    但是,婚姻的存在不仅仅是两个人在一起就行了,离婚也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就行了。其中牵扯到子女的抚养问题,牵扯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还牵扯到经济补偿的问题。

    关于子女抚养通俗来说,都说要争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无论是否离婚,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和权利。只不过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认定孩子随谁共同生活而已。

    这个认定,从根本上是要按照有利于女成长的基本原则来进行的。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则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对于小于两周岁的儿童一般是随母亲共同生活的;对于年龄超过8周岁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用,法律规定是个人收入的20%~30%。如果是两个子女,则不超过50%。

    关于财产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平均分割的,只不过是要适当地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此外,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则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关于经济补偿
    新施行的《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了离婚中的经济补偿原则,这也是一个新突破。这也是基于实际的考虑,毕竟在家庭生活中总会有一方付出比较多。

    根据该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适当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法院结合婚姻的基本情况综合确定。
    本案中,林先生与妻子结婚只有10年的时间,其中自己攻读学业就用了6年。在这6年的期间内,妻子不仅要从经济上将自己所挣的工资用于家庭,更是要从精神上照顾家庭的生活、以及抚养子女,这都尽到了较多的义务,因此,法院完全可以判令林先生给予经济补偿。
  • 丈夫结婚后考研读博,毕业后提出离婚,妻子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妻子含辛茹苦的生活着,丈夫读博士有出息了,却要提出离婚,那么他就要付出成本和代价。世界上没有白来的晚餐,妻子付出了时间和精力,那么丈夫要离婚就要赔偿了。
  • 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是属于情感问题。而且对方并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就算你上诉也不可能会成功。
  • 可以去要求对方经济补偿才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结果,也会让自己在生活当中感觉到非常舒服,不会让自己感觉到吃亏。
  • 要看你老公在什么部门工作。如果是在教科,国防等单位,考博是很有意义的,如果已在私企,更注重的是工作技能。你们两个再商量一下,还有,建议你们夫妻一起进步,在文化层次上,不要被他落下太远。
  • 如果是婚内财产,乙只要偿还一半,外加精神损失费(不定数量),如果是甲向亲友借的,乙必须全部偿还,另加精神损失费。
  • 抖音最近老是推荐这个视频给我看!是关于一个妻子辛苦地挣钱供养家庭,供养自己的丈夫读书从专科读到博士!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这个妻子的丈夫读完博士拿到毕业证之后就和这个妻子提出离婚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妻子已经配不上自己了吧! 这样的男人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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